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既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然要求,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既是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条件。因此,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摆在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面前的重要课题。 一、当前我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现状。
近几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且取得了显著成效。我市基层领导干部也廉洁从政,辛勤工作,为深化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
1、加强教育,提高农村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
努力加强农村思想政治教育,结合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农村文明家庭、文明村组、文明基层组织建设“三级联创”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文化宣传,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能把第三批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与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坚持以正面教育、自我教育为主,根据农村工作实际,坚持不懈地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增强了干部的群众观念、法制观念和廉政意识。
2、建章立制,从源头上杜绝腐败
坚持把制度建设落实到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各个环节,积极探索改革措施,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党风廉政责任制,努力发挥制度在防范和克服腐败现象中的重要作用;各基层党组织从健全处理人民群众内部矛盾的工作机制入手,建立和完善了《党风廉政责任制》、《村党支部工作十条规范》、等民主决策、管理、监督制度和《村书记工作职责》、《村主任工作职责》等村干部的工作职责,设立了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强化了对农村党员干部职权行为的监督制约,确保重大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由班子集体讨论决定,村级重大事项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防止由“一把手”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从源头上杜绝了腐败。
3、强化监督,确保权力规范运行
各地、特别是新农村建设点能够坚持把加强党的领导、扩大基层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统一起来,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监督作用。一是深入推进乡镇政务公开、村务公开,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二是积极推行了“村财乡管”制度,切实加强了对村集体资金的监管,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公款开支不合理行为。三是凡属村里的重大问题、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比如村集体经济收益使用、村干部报酬、公益事业建设、土地流转,种粮直接补贴的落实情况等等,都及时向群众公开。四是加强了对村领导班子内部的监督。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坚持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领导班子等制度,确保了权力规范运行。
4、解决突出问题,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部门坚持把解决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点来抓,花大力气纠正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并且做了许多实实在在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是认真做好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依纪依法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真正把矛盾化解在基层。二是继续开展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的治理。深入治理公益事业建设、土地流转,种粮直接补贴和农民工工资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保障了各项惠农、支农政策的落实,减轻了农村的负担。
二、我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一些主要问题。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随着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和分配方式的多样化,统筹兼顾各方面利益的难度越来越大。面对新情况,乡村两级干部队伍中还存在着种种不适应的问题,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
1、对党风廉政建设认识不到位。我市部分农村基层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甚至是主要领导,对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认识不到位,认为我市属于经济不发达地区,腐败的土壤不像发达地区那样肥沃,因此在主观上认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可紧可松,可有可无。表现为贯彻责任制的积极性不高,一些乡镇重经济发展,轻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且教育形式单一,有的村党支部很少召开党员和村民代表大会,平时也不安排党员学习。
2、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不够。基层党组织有的没有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宗旨,齐心协力带领群众谋发展,创家业。基层党员干部有的工作积极性不高,得过且过,把自己混同与普通老百姓,做群众的尾巴;有的宗族观念严重,封建主义思想蔓延;有的法制观念淡,工作方法简单粗暴;有的用公款吃喝,铺张浪费;有的甚至为个人或亲属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3、各项制度不完善,执行不到位。各地不同程度地存在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干部考核等制度不够完善的问题。比如:在制度建设上,有些乡镇和基层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相关制度尚不够全面、系统,有的没有针对性、操作性。因此存在着少数村级财务处置、工程发包、土地转让款使用等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上出现漏洞。在制度落实上,有些村领导民主意识淡薄,无视制度的存在,村里大事小事都是村支书说了算,从不与党员和村民代表商量,党员和村民代表在村里作用不大。有些制度在执行中缺少定期和比较规范的检查、考核;有些制度在执行中大打折扣形同虚设。如有的变通报销不合理费用、有的把不想让群众知道的收支不公布、有的变换开支内容进行公布。在责任追究上,纪检、审计、公安、检察等监督主体的监督作用没有很好发挥,工作有时被动应付,或多或少存在畏难思想,对责任范围内干部身上存在的问题不愿指出,导致党内监督制度执行不够有力。在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考核与责任追究工作中,不少地方存在着责任追究力度不够大,追究效果不理想的现象,对发现问题的单位或个人处理过轻,导致反面典型起不到警示教育作用。
4、乡镇纪检队伍力量不足。一些乡镇片面认为纪检工作不重要,认为发展经济才是硬的、有用的,导致纪检干部兼职较多,没有足够的时间从事纪检监察业务工作。部分乡镇纪检工作“疲软”,乡镇纪检干部业务素质不高,办案经验不足和专业知识不扎实,还存在党性原则不强,怕得罪人,怕丢选票等现象。
如果我们不及时纠正以上问题,任其发展,将直接损害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影响社会稳定和政治安定,影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各级党委、纪检监察部门应当引起高度的重视。
三、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对策。
农村越是改革开放,加快发展,越要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在我市全面掀起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显得尤为重要。我们要以乡村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为重点,着力提高其整体素质,增强他们在改革开放条件下拒腐防变的能力,以良好的党风、政风,全面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
1、加强领导,夯实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基础。
党的十六大以后,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发表三次重要讲话,他指出,进一步加大预防腐败的工作力度,必须在教育上下功夫,使领导干部带头廉洁自律,自觉拒腐防变。因此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我们要把教育摆在突出的位置,教育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到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意义,把对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认识上升到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上来,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维护农村稳定。
第一要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形成党政齐抓共管,各方面共同负责的廉政网络。乡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组织实施。党政主要领导同志要负总责,敢抓敢管,对重大问题亲自过问,一管到底;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也要根据分工,切实负起责任,并且把工作责任明确到具体部门、单位和人员,形成一级抓一级,真正抓到位的良好局面。
第二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学习、教育、宣传。各乡镇要加强学习,夯实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基础。
首先要丰富学习内容。各基层党组织要突出教育重点制定好周密的学习计划和活动安排,要针对基层党员干部思想实际,深入开展以“从我做起、对我监督、由我负责”和“学纪、守纪、执纪”为主要内容的党风廉政教育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在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的基础上,把共产党员的先进性、理想信念、宗旨观念以及党纪政纪条规教育放在突出位置,力求使基层党员干部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廉洁从政、奉公守法、身体力行的意识。
其次要创新学习方法。各基层党支部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把握教育时机,采取灵活的学习方法进行反腐倡廉的学习、宣传和教育,要因地制宜,采用基层党员干部易于接受、乐于参加、丰富多彩的教育形式和载体,如推进廉政文化进农村、进家庭、进企业、组织观看教育录像片、寄送警示卡、发送廉政短信息、编印廉政宣传册、以学习园地为载体适时宣传廉政知识等,使党风廉政教育力戒教条化、概念化,增强感染力、亲和力。
特别是对基层领导干部、直接行使执收执罚等权力的党员干部,要坚持从严教育、从严要求,切实把握好教育的时机。在干部提拔、调动、换届选举、过年过节、婚丧嫁娶、装修住房、过生日等特殊“关口”,或者在群众对干部在廉政方面有反映时,要有的放矢,提前进行廉政预警教育,力求做到及时教育、防范在前。
最后要力求取得实效。基层党员干部要力求在学习中做到自觉联系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细心领会,深入思考,学会用马列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与解决问题,进一步增强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达到切实增强党的观念,自觉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的效果。达到树立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目的,最终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能够经受住各种诱惑和考验,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2、建章立制,建立农村基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长效机制。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进一步加大预防腐败的工作力度,必须继续在制度上下功夫,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制度化、法制化,发挥法规制度的规范和保障作用。我们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际,建立一套完整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一是健全乡镇党委具体负责、村支书“一岗双责”(既要抓好业务工作,又要抓好队伍建设)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建立并完善区、乡、村三级联动、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群众依法参与的农村基层反腐倡廉工作机制。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针对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制定相应制度,从源头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
二是健全民主集中制。健全并严格执行乡镇党委和村党支部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坚持和完善乡镇党员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制度、村党员大会制度。建立“三制一监督”制度,重大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问题应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由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做到事前公示制、事后通报制、工作台帐制,切实发挥好基层民主监督小组的监督作用。强化对基层领导干部职权行为的监督制约。
三是完善和健全基层日常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乡镇各项工作制度、日常管理制度,如会议制度、接待制度、考勤制度、财务制度、人事制度等,以规范党员干部的行为,真正做到以制度管人,从源头上杜绝腐败。
四是健全考核机制。建议乡、村主要领导年初要就执行议事程序、财务制度、个人廉洁自律等作出廉政承诺。进一步落实基层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乡、村班子成员年终在党员大会上对自己一年来廉洁自律、政治思想、工作情况进行述职,接受群众的民主评议。党员干部按照组织部门、人事部门的规定进行年终考核。并建立基层党员干部廉洁自律个人档案。
五是建立基层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凡涉及房屋建造、买卖、经商办企业、本人及近亲属婚丧嫁娶、车辆买卖及其他需报告的事项,乡、村领导都要向上一级党组织作书面报告。
六是健全谈心谈话制度。各乡镇要建立和完善廉政责任谈话制度、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和信访监督谈话制度。按照责任制的工作要求,每年分期分批对基层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一次普遍的谈心活动,有重点地落实好廉政责任谈话、任前廉政谈话和信访监督谈话,切实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监督。
七是建议驻村新农村建设工作队成员兼任村级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其职责是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宣传有关党的廉政政策,了解村级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发现问题即时向乡镇纪检部门反映。
3、强化监督,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进一步加大预防腐败的工作力度,必须在继续强化监督上下功夫,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谋利益。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有关责任追究的规定,我们一要加大党内监督力度,利用党小组会、支部大会、支委会、党委会形式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纠正基层党员干部中存在的问题。利用领导干部党内民主生活会形式,对照检查廉洁自律执行情况,进一步促进领导干部增强党内监督意识。二要加大群众监督力度。继续实行乡镇政务公开、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在提高农村基层工作的透明度上下功夫。要认真对待群众公开提出的疑问和质询,及时对群众做出解释。及时处理群众的各类信访件、举报信,坚决严肃查处群众反映属实的问题。三要加大乡镇纪检监察的监督力度。各乡镇纪检部门要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加大监督力度,将关口前移,加大事前、事中的监督。督促乡、村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有关制度,督促基层干部履行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任务。
4、严明纪律,坚决查办违法违纪案件。
各乡镇要制订规范的责任追究制度,定期检查,督促乡镇领导干部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领导干部对反腐败工作敷衍失职,不抓不管,以致屡屡发生大案要案、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格追究责任。充分运用诫勉谈话、整改通知书、通报批评、责令辞职、免职、降职、党内严重警告、警告等纪律、组织处理手段,切实解决违纪行为和执纪不严的问题,以增强责任追究的威慑力。平时要注意各种苗头性、倾向性动向,及时解决问题。如发生因不负责任或失职而引发的重大集体上访事件,必须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同时要加大案件的查处力度。依据纠建并举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整治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不正之风,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中存在的各种违法违纪案件,尤其要查处那些严重危害改革、发展稳定的案件、严重侵害群众权益的案件,要一查到底,严格处置。
5、加强队伍建设,形成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合力。
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根本落脚点在于一个好的组织、好的班子、好的队伍。因此,在加强农村基层队伍建设上应注意做好以下几点:
一是抓好党支部建设。农村党支部是党在农村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也是建设新农村、实现“五新”目标的组织者、实施者。我们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扩大党的工作的覆盖面,不断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把乡村党支部建设成为联系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团结群众、带领群众的坚强战斗保垒;在发展新党员上,要以发展和培养为重点,按照《党章》的要求,把好入口关,加大发展党员工作力度,努力建设一支数量足够、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党员队伍,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让他们成为新农村建设的领路人,为加快新农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是抓好乡村班子建设。领导班子建设是整个干部队伍建设的重点。各乡镇村要以班子建设为重点,继续把“三民”活动的要求延伸拓展到村一级,与农村党支部书记、党员“双富十带头”活动结合起来;力求乡镇班子达到为政理念正确、职能有效转变、作风明显好转、执政能力明显增强的目标。村级班子普遍达到领导班子好、党员干部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小康建设业绩好、农民群众反映好的基本要求。
同时针对我市基层党员干部中或多或少存在的教条主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独断专行、软弱涣散等问题,针对个别党员干部以权谋私、贪图享乐等现象。注重对基层干部的教育管理。要求乡村领导干部做到“三带头”:带头加强学习,进一步掌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工作能力和领导艺术,提高驾驭市场经济和维护农村稳定的本领;带头严于律已,牢固树立“领导就是服务”的思想,时刻把人民的利益、本地的发展放在心上,学会做群众工作,以群众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高兴不高兴为标准;带头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实际、深入群众、真抓实干,积极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使我市基层干部保持优良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和学习作风,更好地带领我市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
三是抓好纪检队伍建设。一要充实乡村纪检监察力量。乡镇纪委要配备专职的纪检干部,协助党委、政府抓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二要充实行政村纪检监察力量。建议行政村配备兼职纪检干部,监督村党支部、村委会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并及时向上级党委和主管部门反映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三要提高纪检干部素质。切实加强纪检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认真开展“执纪为民、公正廉洁”主题教育活动,强化纪检监察干部培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素质。号召纪检干部学业务、学政治、学法律、学经济,力求通过内强素质、外塑形象,努力造就一支“思想端正靠得住、业务精通拿得起、公正廉明立得牢”的党的忠诚卫士。四要完善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监督机制,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严格纪检监察工作年度考核。通过考核促进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提高纪检监察队伍的战斗力。通过制度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和管理,保持队伍的纯洁性。
虽然我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在各级领导的重视下,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我们应清醒的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任务,任重而道远,我们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素质,防微杜渐,不断提高拒腐防变能力,真正把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到实处,促进新农村建设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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